撰稿/寒冰现代足球历史有多久,球迷文化就有多久;同时,突破道德底线的极端球迷行为也就有多久。近期中国足坛出现的一些球迷极端恶性事件,在国际足坛尤其是英格兰更早被称为足球暴力行为,是指恐吓和攻击其他球队球迷的行为。
现代足球最早被媒体记录的足球暴力行为,发生于1885年英格兰的普雷斯顿。当时普雷斯顿在友谊赛5比0大胜阿斯顿维拉,赛后两队球迷爆发激烈冲突,一名普雷斯顿球员被打到失去意识,当时英国媒体将这些极端球迷称为“狂暴的流氓”。臭名昭著的“足球流氓(Football Hooligan)”,就此正式载入世界足球史册。
100多年来,世界各国的球迷文化始终处于建设与破坏并存的状态:热爱、忠诚和人道主义传统绵延至今,是为球迷文化的“建设性”传承;极端语言和暴力攻击行为也历史悠久,形成对球迷文化的“破坏性”延续。极端球迷的暴力行为形式多样,从仇恨言论、歧视言行到暴力攻击不一而足。极端球迷通常不是个例,而是会形成规模不等的极端球迷团体。在欧洲和世界多数地区,这样的极端球迷团体被称为Ultras,在拉丁美洲被称为Barra Bravas。
英国的足球流氓在1960年代逐渐甚嚣尘上,但1985年海塞尔惨案发生后,欧洲和英国均出台针对性的法律和规定打击足球流氓行为。随着足球全球化和社媒时代的到来,球迷暴力行为也开始遍布全球,成为世界足坛共同面对的治理难题。2008年利物浦大学两位教授的研究表明:球迷暴力行为具有宣泄性、从众性和特定的极端意识形态表达,早已脱离了足球本身。进入21世纪,欧洲的球迷暴力行为呈现出明显的种族主义、极右翼主义特征,相比20世纪具有更大的破坏力,并且已经辐射到了世界其他地区。
相比共建球迷文化需要长期哺育、形成代际传统比较缓慢,世界各国对球迷暴力行为的打击,依照不断出台的法规严惩是最高效的手段。英国从1975年的《体育场地安全法案》开始,先后颁布10余部专门法律,用于惩治足球流氓。《体育赛事法》主要针对携带和饮用酒精饮品进行限制,1996年修订的《公共秩序法》,针对的是禁止有足球暴力行为犯罪前科的球迷入场观赛。2000年的《足球骚乱法》,赋予英国警方更大的权力以及更严厉的处罚,打击球迷暴力行为。
欧洲足坛是球迷暴力行为的重灾区,欧足联经过长年努力,已经形成了打击球迷暴力行为的“矫枉必须过正”原则。欧足联与各国政府合作,一方面希望各国政府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对于球迷暴力行为更强调处罚俱乐部主体。在欧足联很难追查球迷个体的现实背景下,对主队球迷的暴力行为处罚主队俱乐部,包括并不限于罚款、关闭部分看台甚至空场比赛,取消俱乐部比赛资格等,迫使俱乐部更主动约束本方球迷群体言行。配合当地足协、政府和执法部门,通过依法处置肇事者、建立极端暴力行为球迷黑名单、对犯有极端暴力行为的球迷最高处以终身禁入主场等处罚,确保俱乐部和其他球迷利益不受极端球迷侵害和影响。
英格兰因为2020欧洲杯决赛球迷骚乱事件,被欧足联处罚两场主场比赛空场举行
至于日韩联赛,不仅吸收了欧洲强调俱乐部连带责任的经验,还通过实名购票等方式加强了对个别极端球迷的管控。对球迷出现违规行为,处罚可以从即时现场驱逐,到全联赛俱乐部赛事球场禁入,直至终身禁入球场的最高处罚。与欧洲一样,俱乐部主场看台有球迷违规,俱乐部将被处以罚金,直至关闭死忠球迷看台、空场比赛、甚至扣除联赛积分,取消参赛资格的严厉处罚。因为2014年浦和红钻极端球迷团体的恶性行为,浦和红钻解散了涉事的11个球迷群体,在日本建立了横、标语、旗帜全部事前申报审批流程。
2014年的球迷横幅事件后浦和红钻球员在空无一人的埼玉体育场发表反对歧视的声明
纵观欧洲、日韩等国家对球迷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整体趋势向更严更重的方向不断倾斜。背景也是遍布欧洲的极端球迷群体与移民、种族等问题深度捆绑,不得不施行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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